省民政厅部署民政服务机构防汛救灾和新冠肺炎疫情常
发布时间:2020-07-04 16:45:07
7月1日,省民政厅印发通知,对统筹做好民政服务机构防汛救灾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强调:
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盯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防汛救灾以及低保、特困供养、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统筹做好民政服务机构防汛救灾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重点工作。要加强预判演练,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汛情发展,增强工作主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及时调整完善应对预案,切实把牢各类民政服务机构防汛救灾安全关。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盯重点人群,聚焦隐患排查,瞄准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制定汛期危险事故应对举措。
通知要求:
要进一步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做好汛期灾后困难群众排查工作,强化兜底保障,确保应救尽救。要狠抓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包保责任,拧紧责任链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抓好民政领域防汛救灾各环节工作。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防汛救灾责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通知强调:
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同时,深化落实民政服务机构日常重点防控措施,科学细化机构日常防控方案,保障机构正常公共秩序,确保机构内人员安全和健康。要着力保障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的机构服务质量,把日常疫情防控和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民政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根据不同民政服务机构的特点,加强分析研判,完善应急预案,明确部门、岗位、重点环节的职责任务,精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